星海音乐学院邮递通信管理办法
一、为加强校内部门邮递通信工作管理,节约邮递费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本办法所规范的邮递通信是指在部门职能、职责范围内,由于公务工作需要而产生的邮递通信行为和邮递通信件。
三、校内部门邮递通信件分为市内交换件、平信件、挂号件、特快专递件四种。
(一)市内交换件主要适用于学校与驻穗省市机关、大型企事业单位通信,由学校机要通信员通过广州市机要公文交换站完成,不需缴纳通信费用。
(二)平信件主要适用于学校与非交换单位通信,通过邮政部门传递完成,需要缴纳通信费用。
(三)挂号信主要适用于学校与非交换单位邮寄重要信件,通过邮政部门传递完成,通信费用比平信高。
(四)特快专递件主要适用于学校与广州市以外有关部门通信,且时限要求特别紧,通过邮政、顺丰等正规快递公司传递完成,费用较高。
四、校内各部门在邮递信件时,应尽可能采用交换、平信或挂号信方式邮递信件。
五、校内部门邮递通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承担,校长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。
六、信件办理要求
(一)交换件办理。普通交换件由各部门将信件封好后,直接送校长办公室机要通信员负责交换。
(二)平信件办理。各部门将信件封好并填写《星海音乐学院公务信函邮寄申请表》,送校长办公室机要通信员并办妥登记手续,由机要通信员负责邮寄。
(三)挂号件办理。各部门将信件封好并填写《星海音乐学院公务信函邮寄申请表》,在信件右上角标明“挂号”字样,送校长办公室机要通信员并办妥登记手续,由机要通信员负责加贴挂号标识并邮寄。
(四)特快专递件办理。各部门将信件封好并填写《星海音乐学院公务信函邮寄申请表》,说明要求时限的理由,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,校长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后方可交机要通信员邮寄。
(五)交寄的信封请在左下角注明交寄部门,以便信件退回时能交回相应的部门。
附:星海音乐学院公务信函邮寄申请表
附件:
星海音乐学院公务信函邮寄申请表
送寄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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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寄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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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寄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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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寄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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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寄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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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寄方式 |
平信□ |
挂号□ |
特快专递□ |
部门 审批 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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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办 审批 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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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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